润滑油代理是什么?润滑油代理属于一种商业代理。
所谓商业代理是指:
在国际贸易中,商业上的代理是指货主或生产厂商(委托人)将指定商品交由国外客户代销的一种贸易方式。
润滑油代理
是由润滑油公司委托人与润滑油代理人签订代理协议,授权润滑油代理人在一定范围内代表他想第三者进行商品买卖或处理有关事务,如签订合同及其他与交易有关的事务等;润滑油代理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所做的行为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即润滑油代理人实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事。代理双方属于一种委托和被委托的代销关系,而不是买卖关系。
润滑油代理商在代理业务中,只是代表委托人招揽客户,招揽订单,签订合同,处理委托人的货物,收受货款等并从中赚取佣金,润滑油代理商不必动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不负盈亏。代理双方用过签订代理协议建立起代理关系后,润滑油代理商有积极推销商品的义务,并享有收取佣金的权利,同时代理协议一般规定有非竞争条款,即在协议有效期内,润滑油代理人不能购买,提供与委托人的商品相竞争的商品或为该商品组织广告;代理人也无权代表协议地区内的其他相竞争的公司。在国际贸易中诸如销售、采购、运输、保险、广告、金融、诉讼等部都广泛采用代理方式。当前世界贸易中有较大的比重是通过代理商这条渠道进行的,我国在进出口业务中也广泛地运用了代理方式。
委托人通过代理方式,利用代理人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销售渠道及其专业知识,委派代理人去开拓市场,组织销售和进货,进行售后服务,传播信息等,可避免因设立分支机构带来的人员、财务上的负担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等各种问题。代理人则可得到一定的佣金报酬。代理方式按委托人对代理人授权的大小,可分为一般代理、区域代理和总代理。一般代理又称佣金代理,是不享有代销专营权的代理,委托人在同一地区和期限内,可选定一家或几家客户作为一般代理人,根据代销商品的实际数量按协议规定的办法付给佣金,委托人可直接与该地区的买主成交,其直接成交部分,不向代理商支付佣金。区域代理是委托人给予代理商在规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享有代销专营权的代理,委托人在该指定地区和时间内,不得委托其他第二个代理人,区域代理与包销方式下的专营权不同,区域代理下的专营权指的是专门代理权,商品出售前所有权仍归委托人,由他负责盈亏。
润滑油二级代理条件
润滑油的代理实际上分两个,一个是渠道型的,一个是关系型,渠道型就是离修理厂零售为主要终端客户。
二级代理一般不适合做知名的大品牌,表面看起来品牌大容易快速进入市场,但是因为品牌大,渠道多,代理商本身的竞争更激烈,到终端不可能给出什么高价,别的代理商就低价冲击,利润空间薄弱。而一些产品线丰富,质量过硬,有一定品牌背景,还没有被广泛认知的品牌,又想谋求快速发展的企业,才会给出巨大的价格空间和其他支持,只有在这几年中厂家才会保护代理商的权益,代理商才能获得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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